解讀4項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布日期:2017-10-17 16:11:00 閱讀量:35837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GB29922-2013)、《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29923-2013)、《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13432-2013)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4項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1歲以上有特殊醫學營養需求人群適用
韓軍花介紹,《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GB29922-2013)是針對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其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的營養需要而制定的特殊膳食用食品標準。該標準是以上述人群的臨床營養數據和《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等為科學依據,充分借鑒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標準制定而成。
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能夠有效縮短治療周期、降低治療費用、加速康復速度,在患者治療與康復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營養支持作用。韓軍花同時強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GB29922-2013)適用于1歲以上的有特殊醫學營養需求人群,對于1歲以下的嬰兒,仍遵照《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執行(GB25596)。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設定行業準入門檻保證產品質量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29923-2013)規定了相關生產企業的衛生要求和生產操作要求。該《規范》將設定一定的準入門檻,進一步保證產品質量。韓軍花表示,我國已形成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29923-2013)、《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GB25596)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GB29922)“一個規范標準+兩個特殊醫學用途產品標準”的標準體系,涵蓋了全部年齡和大部分疾病。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標簽更加嚴格避免夸大和不實聲稱
韓軍花指出,《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13432-2013)規定了嬰幼兒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標簽要求,與2011年公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形成我國食品標簽標準體系,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食品標簽標準體系基本一致。該標準修訂了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義,明確了其分類,對其食品標簽中營養素的表達方式和聲稱提出了嚴格的要求,特別規定了“不應對0-6月齡嬰兒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進行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等,對保障嬰兒全面、平衡的營養,避免標簽上夸大和不實聲稱,規范行業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11大類預包裝食品分設5種致病菌限量規定
王君介紹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的相關情況。鑒于由致病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全球主要的食品安全問題,因此該標準對肉制品、水產制品、即食蛋制品、糧食制品、即食豆類制品、巧克力類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飲料、冷凍飲品、即食調味品、堅果籽實類制品共11大類預包裝食品分別制定了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腸埃希氏菌O157:H7、金黃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種致病菌的限量規定。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明確提出控制食品中微生物污染的根本理念;結合食品、致病菌特點,設定了“致病菌-食品”組合;同時按照生物性污染的規律,采用了分級采樣的方案。該標準是在清理整合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行業標準以及農產品質量標準中致病菌限量規定基礎上,結合我國食品中致病菌的風險監測結果和食品生產加工、貯藏銷售和消費過程中致病菌狀況的變化等科學依據,借鑒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其他國家的相關標準而制定的一項食品安全通用標準。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完善了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有助于有效控制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從而預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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